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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

搖國旗的女孩 陳金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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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

「信義分局嗎?這裡是台北市政府駐衛警,市政府三樓露天平台發現一具女屍!」「什麼?台北市政府?有沒有弄錯啊?」六月二日深夜十一點半,值班處理公文的刑警,聽到這個消息馬上跳了起來,他趕緊通報分局內的長官,並確認消息來源;十幾分鐘後訊息確認無誤,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,立刻帶領市刑大隊長王慶齡及鑑識人員、信義分局刑警衝進市政府。   「哇,這個人死很久了吧。」一名年輕刑警看著屍體詢問鑑識人員,「是啊,屍體都已腐爛見骨,我看至少死了半年以上。」「那市府跨年倒數時,她不就在這裡了?」一旁的老刑警沈默不語,他早從死者身上穿的高領毛衣、手套,推測出死者死於去年冬天,從身上有多處骨折的現象來看,大概是從市府頂樓墜落。他接過鑑識人員從屍體搜出的證件,仔細辨認上面已模糊的文字,勉強認出一個名字:陳金珠。   
  警方查出,三十四歲的陳金珠生於台南,後舉家遷居桃園中壢,明德商專畢業後前往美國求學,擁有碩士學歷,返台在美式速食連鎖店擔任經理。警方發現她在去年十二月初就不知所蹤,家屬曾向中壢分局通報為失蹤協尋人口;警方調閱通聯紀錄,發現她最後通話地點就在市府廣場附近,卻想不到竟是死在市府內。   
  「都是三一九害了她。」陳金珠的家人前往認屍時,陳母嚎啕大哭,警方只好從她二姊陳秀娟口中,了解陳金珠死前背景,「三一九槍擊案發生後,以前都不關心政治的金珠,幾乎每天都到景福門前揮國旗抗議;十二月投完縣市長選舉,金珠就不見了。」  

  生平第一次陳秀娟這時將信交給刑警,說:「這是妹妹留下的遺書。」警察看著上面寫著:「三合一大選結束,很高興人民用選票反映對執政者的不滿,我也盡了最後一次投票責任。」信中最後寫下三個願望,全是「國泰民安」四個字,陳秀娟這時忍不住痛哭:「妹妹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孩,卻做了這麼勇敢的犧牲,選在台北市政府自殺,可能是希望馬英九替她完成心願吧。」  
陳金珠去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一點三十分離開家門,把機車停在內壢火車站,搭車北上。六日凌晨,她的二姊陳秀娟起床沖牛奶給二個月大的兒子喝,推開陳金珠的房間發現沒人,在四點十六分打她的手機,無人接聽。二姊在語音信箱留言:「妳搞什麼鬼?這麼晚了還沒回家?」通聯紀錄顯示,陳金珠在一分鐘之後撥號聽取了留言,但親情的呼喚並未留住她的腳步。也許是在天亮之前,陳金珠從台北市政大樓的某一層樓縱身一躍,隱身三樓露台的一角,長達半年之後才被發現;她孤獨的肉身,如同生前一樣安靜,承受了半年的風雨和陽光。  
  陳金珠的同事回憶,她本來很少關心政治,但三一九槍擊案後,陳金珠認為實在太扯了。隔天三二O同事生日,兩人相約吃飯,「我們都氣到爆,差點吃不下。」金珠和幾十萬人一樣,從三月二十二日開始到凱達格蘭大道參加生平第一次抗爭,從此不曾離開。   
  陳金珠長期參與凱達格蘭大道上的民眾抗爭活動,幾乎每天晚上都從中壢騎車到那裡,戴著一頂漁夫帽、口罩和隨身聽耳機,站在景福門旁邊舉牌抗議,標語「笑話三一九、國恥竊國日」,都是她親手製作的。   

  自己寫歷史陳金珠在日記中寫下:「從未做過如此大的事,不知後果會如何。但是做是一定要做的,如果發生什麼重大衝突,那最對不起的,就是我的父母親了。從小到大,除了生病及結婚的事讓他們憂心過,其餘皆未讓他們擔心,現在我做的,或許會使他們傷心的話,那我真的非常抱歉。」

 
  不過,她並不像那些留在廣場上相互取暖的人。日記透露,陳金珠注意到廣場的人很複雜,「有些為了利益,有些為了金錢而來,種種不同的目的,不想去了解。」她強調:「我不想管別人怎麼說,因為我覺得犧牲的時機還沒到,絕不能輕言犧牲。目前以這麼小的力量想喚醒其他多數人,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,很多人來來往往,不知到底能堅持多久。但是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我在寫自己的歷史,雖然不能得到別人的共鳴,至少對得起自己。」   
去年六月三日晚上八點多,走在路上搖國旗的陳金珠,被五個警察抓到派出所。警察的說法是陳金珠拒絕出示身分,陳金珠則強調:「警察沒有事先告知你的權利,想把人帶走就把人帶走。」當時盛傳,警方行動肇因,是前一天下午吳淑珍的車隊經過,不想看到搖國旗的人。警方還上門盤查陳金珠的家人,陳金珠氣憤難當:「曾幾何時,我們變成集權共產國家?」   
  陳金珠委託一同參與抗爭,人面較廣的姜葆鳳,找立委周守訓申冤,又找上市議員李慶元和侯冠群陳情;幾經協調後,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李金田,和中壢市的副分局長帶著禮物到陳家,向陳金珠媽媽強調以後不會再上門盤查。陳金珠過幾天告訴姜葆鳳她還要追究下去,因為李金田沒道歉。姜葆鳳很驚訝:「妳當場沒有反應啊?人情世故說不過去。人家做官的、三毛一的警官到你家去道歉,我們在社會上覺得,這樣已經算是道歉啦。」   

  只剩是與非十一月四日,姜葆鳳陪陳金珠到市議會和議員們做最後一次協調,議員們都覺得事情處理到這種程度,實在是盡力了,陳金珠卻有無盡的失望,她在電梯裡對姜葆鳳說:「你們都一樣,沒有是非,想把事情搓掉。」她在日記寫下:「自己捍衛自己的權利。」   
  事實上,早從六月三日那天開始,陳金珠就曾在日記裡五度提及「可能要採取激烈的方式」、「若對不起家人,來世再還」。她給自己的選擇愈來愈少,最後只剩下「是跟非」。   
  她的日記透露,早在去年十一月六日就選定了十二月三日以後的日子」,她要投完票再走。但她也許有些掙扎,因為直到十一月二十日,她才寫下簡短的二封遺書:「心中並未埋怨或怨恨任何人,我要的是非,我自己捍衛」、「讓你們感到震驚和傷心,是我最不願意見到的,希望各項禮俗盡量簡化,不喜歡被關在一個小框框內,希望能優游於大海之中」。   
  十二月三日,縣市長選舉結果揭曉,藍軍大勝,陳金珠和抗議的死黨們一起慶祝,卻不像以前那麼興奮,臉上也沒有什麼表情,就是悶悶的。隔天,她慣常在家陪伴家人。十二月五日,陳金珠將房間整理得非常整潔,把她最愛的一件橘紅色無袖洋裝放在床上,三封遺書放在梳妝台上,抽屜裡則擺好一袋袋的東西,上面寫著電話號碼,交代好還給誰,所有的存款也都領出來了;她平常背去景福門「值班」的袋子,則棄置在房間裡的廢紙堆裡。她的二姊在陳金珠失蹤二天後,就發現這一切布局非常詭異,心裡有了不祥的預兆。二姊希望她只是去哪裡旅行,直到半年後,才知道她走上最遠的路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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